金属制桥梁护栏构造要求(尺寸单位:cm)
(1)当桥梁未设置护轮安全带或护轮安全带的高度D小于10cm、且没有超出护栏面时,各防撞等级的桥梁护栏构造要求如图6.3.1-1。当护轮安全带伸出护栏面的距离大于或等于25cm、且护轮安全带高度D≥10cm时,则桥梁护栏高度H应在图6.3.1-1的基础上增加D。
(2)高速公路、一级公路的桥梁不宜设置护轮安全带,否则,其高度宜控制在5cm~10cm之间,护栏面宜与护轮安全带边缘成一直线。
(3)护栏的最小高度应满足图6.3.1-2的要求,在图中阴影区设置横梁时,应避免失控车辆的乘员头部直接撞击护栏。
(4)立柱间距应符合表6.3.1-1的规定。